大股東及關聯方被查占款10.54億元 *ST凱迪9次延期回復
近來引發市場高度關注的*ST凱迪大股東及其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巨額資金一事,受到了相關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
9月18日,湖北證監局對*ST凱迪下達了行政監管措施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指出,經過對*ST凱迪現場檢查,發現公司存在三筆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問題,大股東及關聯方形成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合計達10.54億元。
對此,*ST凱迪董事長陳義龍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湖北證監局下達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里關于大股東占款事項是不屬實的。”
事實上, 2018年7月份,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已經對公司2017年年報出具了非標審計意見,并列示了包括中盈長江、凱迪工程、金湖科技等大股東及其關聯企業的占款情況。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公司大股東及其關聯企業的經營性資金占用23億元,非經營性占用為10億元。
不服監管措施
今年6月份,據湖北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稱,公司存在大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形,以及大股東陽光凱迪董事長陳義龍未在上市公司擔任職務,但存在公司重要決策由其控制的情形,證監局決定對*ST凱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將上述違規行為記入誠信檔案。
上述公告發布后,陳義龍于今年8月份回歸上市公司,并一方面推出上市公司“瘦身自救”方案;另一方面公開否認大股東占款問題。
證券界維權律師劉陸峰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陳義龍身兼大股東和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在上市公司和大股東的債權債務關系中存在利益沖突,他不按規定自行回避,公開發表不當言論,稱上市公司反欠大股東款項,誤導了投資者,其行為監管機構應予處罰。”
記者從接近監管部門人士獲悉,出具警示函、下達行政監管措施都是日常監管的一部分,至于證監會對*ST凱迪的立案,稽查部門正在進行深入調查。
從*ST凱迪9月19日的公告可知,對于湖北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ST凱迪是不服的。8月30日證監局就發出《關于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事先告知書》后,9月5日,*ST凱迪回復了“事先告知書申訴函”,進行了陳述和申辯,但是監管部門并未予以采納,而是正式出具《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要求*ST凱迪立即做出改正,采取訴訟等積極措施收回被大股東及其關聯方占用資金,并于9月30日前向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耐人尋味的是,公告末尾,*ST凱迪表示,將視情況決定是否向證監會提出行政復議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證監局指出,公司可以行政復議或提起訴訟,但是復議與訴訟期間,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陳義龍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集團沒有別的投資。無論是經營性資金還是非經營性資金都是上市公司占用集團的。”
對此,劉陸峰認為:“*ST凱迪是真的要申請復議或者行政訴訟還是拖延時間,有待觀察。”
9次延期回復深交所問詢
讓人覺得自相矛盾的是,陳義龍作為*ST凱迪的董事長,在2018年半年報上簽了字,對半年報所披露的事項進行了確認。其中包括最新的“關聯債權債務往來”的數據,在應收關聯方債里顯示,“應收關聯方債權”表中,大股東及其關聯方共涉及占用上市公司*ST凱迪資金的期末余額為35.19億元;在“應付關聯方債務”表中,*ST凱迪欠大股東及其關聯方三項資金,涉及金額僅為3069.5萬元。對此,陳義龍表示:“基數在那里,不能推翻,為保持連續性不得不簽,那都是2017年沒了結的問題。”
*ST凱迪年報披露后,深交所就發出年報問詢函,問詢函直指關聯方占款情況:要求公司說明募集資金管理及使用、向關聯方付款及其它大額支出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截至報告期末及年報問詢函復函日違規使用募集資金、關聯方占款的具體金額及具體的資金流向,募集資金使用、向關聯方付款及其它大額支出的決策機制及具體審批人等問題。并且交易所還要求,請持續督導機構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但是,對于包含以上內容的年報問詢函,*ST凱迪已經9次公告延期回復,稱“公司對年報問詢函的回復延期至9月28日前”。
對此,陳義龍表示:“回復問詢函時間還會推遲。”劉陸峰認為,深交所的問詢函指向的問題,不是簡單的違規,交易所要求說明的事項非常具體,所以公司才會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