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醫藥子公司股東“內訌”事件再受監管關注。8月30日,深交所向華東醫藥發出關注函,針對該公司控股子公司華東寧波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東寧波”)合計持股49%的20名自然人股東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解散華東寧波公司一事,要求華東醫藥對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說明。稍早之前,華東醫藥已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監管問詢函。
《民事起訴狀》顯示,華東醫藥曾在現場強行要求華東寧波管理團隊交出公司印鑒,以此爭奪華東寧波控制權但被拒絕,同時華東醫藥擬召開董事會免除華東寧波執行董事馮幸福職務。深交所要求華東醫藥對照《企業會計準則》有關“控制”的定義,并結合上述情況,實質重于形式的角度詳細說明公司是否已失去對華東寧波的控制,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半年度將相關子公司納入合并報表編制范圍是否符合會計準則規定,是否需對以前年度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
針對華東醫藥在公告中所稱,相關醫美產品代理業務可能因華東寧波進入清算而面臨較大不確定性,深交所要求華東醫藥結合相關醫美產品的具體情況及華東寧波的財務狀況,測算說明華東寧波清算對華東醫藥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的影響,是否會對公司持續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詳細說明后續公司針對相關醫美產品代理業務的具體安排及補救措施。
此外,深交所還要求華東醫藥補充披露對華東寧波開展管理審計工作的背景、時間、原因和最新進展,補充說明發現的大量關聯交易及違法違規資產交易的具體情況等事項,并說明華東寧波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且規范運行,內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充分提示有關風險。
浙江證監局和深交所均要求華東醫藥在2021年9月6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并披露。
(記者 張小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