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部門近期密集發聲,釋放進一步強化金融風險防控的政策信號。金融管理部門正在持續彌補網絡平臺企業領域監管制度短板,堅持金融持牌經營原則,按照業務實質將平臺企業各類金融業務納入監管。下一步,金融監管部門仍需規范健全金融業務相關制度,嚴格落實審慎監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強化金融消費者保護等。
近日,央行條法司副司長劉曉洪表示,金融管理部門正在持續彌補平臺企業領域監管制度短板,堅持金融持牌經營原則,按照業務實質將平臺企業各類金融業務納入監管。
事實上,近段時間以來,有關部門頻繁發聲,持續推動網絡平臺金融監管。與此同時,此前的一系列監管措施已顯現成效。
抓重點補短板
近年來,網絡平臺企業在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和金融體系普惠性、降低交易成本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普遍存在無證或超許可范圍從事金融業務、公司治理不健全、規避監管、不公平競爭、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嚴重違規問題。
劉曉洪表示,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但相關監管法律制度尚顯薄弱,對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支撐作用不足。金融管理部門正在持續彌補該領域監管制度短板,堅持金融持牌經營原則,按照業務實質將平臺企業各類金融業務納入監管。
近日,央行行長易綱在國際清算銀行(BIS)監管大型科技公司國際會議期間表示,在技術進步的推動下,我國金融科技蓬勃發展,降低了金融服務的成本,提高了中國金融服務的效率,還有效助力普惠金融。但金融科技的不斷發展也給中國監管當局帶來了新挑戰,其中包括無牌或超范圍從事金融業務,比如一些頭部平臺公司在開展電商、支付、搜索等各類服務時,獲得用戶的身份、賬戶、交易、消費、社交等海量信息,繼而識別判斷個人信用狀況,以“助貸”名義與金融機構開展信貸業務合作,相當于未經許可開展個人征信業務。
“此外,互聯網巨頭的某些經營行為正日益挑戰傳統銀行業的經營模式和競爭力。一方面,商業銀行在服務場景和渠道、客戶信息以及資金等方面曾享受顯著的傳統競爭優勢,近年來各類互聯網金融創新產品的快速發展對此造成挑戰,加速了銀行存款的分流,但并未納入相應的監管。另一方面,我國有約4000家中小銀行,自身資源有限,只能依賴大型科技公司提供的技術和平臺進行客戶維護、信用分析和風險控制,可能削弱獲客能力和產品競爭力。”易綱表示。
監管持續推進
一段時間以來,有關部門對于網絡平臺的金融監管持續推進。
銀保監會此前提出,對于網絡平臺企業金融業務整改工作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堅持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所有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消除監管套利;二是堅持公平監管和從嚴監管,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對各類金融違法違規行為一如既往堅持“零容忍”;三是堅持發展和規范并重,支持網絡平臺企業在審慎監管前提下守正創新、規范發展,弘揚企業家精神,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正確發揮科技創新驅動作用,同時堅決打破壟斷,維護公眾利益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易綱表示,金融監管部門正形成三大監管實踐:一是金融作為特許行業,必須持牌經營;二是建立適當的防火墻,避免金融風險跨部門、跨行業傳播;三是斷開金融信息和商業信息之間的不當連接,防止“數據-網絡效應-金融業務”的閉環效應產生壟斷。
相關監管政策也在持續完善。2020年12月11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與12月18日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同時指出,要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今年2月7日,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正式印發了《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明確提出了保護市場公平競爭、依法科學高效監管、激發創新創造活力、維護各方合法利益等四條基本原則,為推進針對互聯網金融平臺反壟斷的監管工作給出了方向。
在完善征信、綜合經營金融業務、互聯網存貸款等制度基礎上,今年1月公開征求意見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征求意見稿)》,擬規范非銀行支付機構行為,引導非銀行支付機構注重產品創新和用戶服務,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
今年7月初,央行征信管理局給多家網絡平臺下發通知,要求后者與金融機構開展引流、助貸、聯合貸等業務合作時,不得將個人用戶主動提交的信息、平臺內產生的個人信息、從外部獲取的個人信息,以申請人信息、身份信息、基礎信息、個人畫像評分信息等名義,直接提供給金融機構。
近日,央行發布《征信業務管理辦法》,在征信領域規范了個人信息保護及信息主體各項合法權益,進一步落實個人征信等金融業務持牌經營。
劉曉洪透露,下一步仍需規范健全金融業務相關制度,嚴格落實審慎監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強化金融消費者保護。深入研究數據治理、平臺經濟反壟斷、個人信息保護等問題,健全制度規則,推動平臺企業金融業務規范發展。
整改取得進展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啟動的14家互聯網平臺整改已取得進展。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此前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在針對14家互聯網平臺的整改中,金融管理部門先后提出上千個問題,大部分已得到積極響應,一半左右已經落地,今年年底前將取得更顯著的實質進展。他還表示,要堅持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對于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對違法違規金融活動“零容忍”,堅決制止監管套利。
2020年12月,金融管理部門聯合監管約談螞蟻集團,要求其建立專門團隊,在金融管理部門指導下制定整改方案。今年4月,金融管理部門再次聯合約談螞蟻集團,央行副行長潘功勝表示,整改內容主要包括糾正支付業務不正當競爭行為、在支付方式上給消費者更多選擇權、斷開支付寶與“花唄”“借唄”等其他金融產品的不當連接、糾正在支付鏈路中嵌套信貸業務等違規行為等五方面。
同月,金融管理部門還聯合約談了騰訊、度小滿金融、京東金融、字節跳動、美團金融、滴滴金融、陸金所、天星數科、360數科、新浪金融、蘇寧金融、國美金融科技、攜程金融等13家網絡平臺企業,強調“堅持金融活動全部納入金融監管,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
上個月,銀保監會表示,網絡平臺企業正積極對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深入自查并制定整改方案,有序落實整改。在完善公司治理、防范資本無序擴張、合規審慎開展互聯網存貸款業務、推動小貸和消費金融公司合規展業、規范發展互聯網保險業務、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已取得一定進展和成效。
(陳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