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記者從貴州省自然資源廳獲悉,貴州省在工業用地供給過程中,堅持“畝產論英雄”,制定開發區土地出讓的固定投資強度、畝均稅收等土地出讓指標體系,加快推進“標準地”出讓。
據悉,在之前的試點中,貴州省已在貴陽市、黔南州龍里縣等地累計完成7宗“標準地(含混合用地)”出讓,總面積達728.53畝。
工業項目“標準地”,就是土地出讓時要把每塊建設用地的投資、產值、稅收、能耗、環境等標準給予明確,將這些指標作為土地“招拍掛”出讓的前置條件,在公告中一次性告知企業,并完成項目動工開發所必需的通水、通電、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條件,方便企業快速開工投產。企業拿地前,就已經知道該地塊的使用要求和標準,建成投產后,相關部門將按照既定標準與法定條件驗收。
“我們拿到的地塊面積是20114.46平方米,條件包括固定投資強度每畝不低于500萬元,畝均產值不低于600萬元。”去年11月,貴州鴻巨熱力(集團)公司拿到貴陽高新區首宗工業項目“標準地”,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標準地”雖然增加了固定投資強度、稅收、環保等條件,但拿到地即可開工建設,能切實幫助企業減負降本提高效率。
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在借鑒發達省份經驗的基礎上,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2020年聯合印發《貴州省關于開展企業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在貴陽市、貴安新區等有條件的地區先行推進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深化和規范“畝產論英雄”評價機制。
新國發2號文件提出,要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支持產業用地實行“標準地”出讓。“這一政策大大增強了我們深化改革的決心。”省自然資源廳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處相關負責人說,將在新國發2號文件的政策指引下,支持貴陽貴安、遵義市有條件的開發區先行推進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將新增工業項目的固定投資強度、畝均產值、能耗標準、環境保護、畝均稅收等相關指標和履約情況納入土地出讓合同或補充協議。同時支持其他市(州)結合實際制定工業用地出讓的相關指標體系,探索推進“標準地”出讓,確保競爭實力強、產出效益高的企業盡快落地。力爭到2025年,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工業用地畝均產值分別達到每畝500萬元和每畝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