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視頻截圖
河南柘城開征三孩社會撫養費的一則舊聞日前引發關注。柘城縣委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昨日(8月14日)對新京報表示,對三孩及以上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做法符合國家規定。
據“智慧柘城”報道,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7月5日召開全縣社會撫養費征收工作動員會,該縣社會撫養費征收工作于當日全面啟動。
社會撫養費由縣衛生計生委或縣衛生衛生計生委委托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征收,征收人群主要面向全縣三孩以及以上家庭,征收標準為夫妻雙方上一年度純收入的三倍,可一次性繳清,若經濟能力有限,可分期繳付,但不可超過五年。
昨日,柘城縣委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對新京報表示,目前尚未注意到,但對三孩及以上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做法符合國家規定,“違反政策的事,我們肯定不會干。”
記者注意到,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征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2016年新修訂的《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應當征收社會撫養費。每多生育一個子女,分別按發現違法行為時男方和女方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上一年度城鎮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會撫養費。
人口學者黃文政認為,從國家法律法規角度來說,柘城縣衛計委的做法是合法的。此前社會撫養費已征收多年,主管部門內部并沒有很明確的文件說現在不收,計劃生育條例也沒有取消征收社會撫養費的規定,所以從法律角度,社會撫養費是可以收的。
“之所以現在大家覺得它非常不對,說明這種做法和大趨勢是違背的。”黃文政說,各地鼓勵二孩生育政策頻出的當下,重罰三孩的做法非常矛盾,也說明政策的調整過于滯后。(記者許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