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視頻直播互動娛樂,已成為互聯網經濟的一塊重要內容。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上海市委專職副主委馬進列出了一組數據:根據CNNIC 《第45次中國互聯網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3月,網絡視頻APP的使用時長在手機所有APP使用總時長中占比達到24.9%。據不完全統計,2019年度的直播打賞金額達到了200億元。
馬進指出,“直播經濟”火爆的背后,產生了諸如“兒童高額打賞”“經紀公司刷榜誘導消費者跟風打賞”“網紅主播偷稅漏稅”等亂象,暴露了直播經濟背后,相關金融、稅務監管的盲區。他建議采取措施規范直播行為。
應將“消費者通過直播平臺兌換虛擬貨幣行為”定義為平臺向消費者提供技術服務,消費者的打賞行為為消費行為。馬進建議,“稅務部門還可以從直播平臺源頭查起,將網紅主播收入分類為有經紀公司代理或個體運營兩種,對于相關網紅主播個人所得稅申報進行監察。”對有嚴重偷逃個人所得稅的主播,要予以補繳稅款和處罰,并在相關媒體上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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