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案件信息顯示,河南省福樂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7家連鎖藥店因違法銷售劣藥“感冒退熱顆粒”被處罰。
河南省福樂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金梭路店、水云苑店、豐樂路店、楊橋村店、景霞大藥房、鄭州市二七區福樂康第一城大藥房、鐵路學院店七家連鎖店都經營有劣藥“感冒退熱顆粒”。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進行了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福樂康醫藥官網顯示,河南省福樂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注冊地址為鄭州市高新區醫藥工業園,現有零售直營分店上百家,遍布鄭州城區及周邊的上街區、中牟縣、新鄭市、豫北、豫東等地。
據悉,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2018年第24期、第25期)共處罰13家,僅河南省福樂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就有7家上榜。
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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