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網站17日公布了關于對邦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張慶文和戴芙蓉的監管函(創業板監管函【2018】第 106 號)。
監管函顯示,截至 2018年 9 月 6 日,張慶文和戴芙蓉合計直接持有邦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邦訊技術”)股份 16,904.34 萬股,占總股本的 52.81%,為公司實際控制人。2018 年 4 月 12 日至 8月 21 日期間,張慶文和戴芙蓉所持股份被司法凍結 1,892.7 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5.91%。對于前述股份被司法凍結事項,實際控制人張慶文、戴芙蓉未及時通知公司,公司知悉后也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 2018 年 9 月 7 日才對外披露了相關信息。
深交所指出,邦訊技術未及時披露的行為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 1.4 條、第 2.1 條和第 11.11.5 條的規定;實際控制人張慶文和戴芙蓉未就股份凍結情況及時履行告知義務,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修訂)》第 1.4 條、第 2.10 條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第 4.1.6 條的規定。對此,深交所要求該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張慶文和戴芙蓉應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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