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對鹿城區五馬片區
(資料圖)
(黎一村橋上片D-16區塊北首)舊城區改建工程
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征收的決定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有關規定,本機關決定對鹿城區五馬片區(黎一村橋上片D-16區塊北首)舊城區改建工程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征收,現就房屋征收有關事項決定如下:
一、征收范圍
以本項目征收決定公告所示為準。
七、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八、被征收人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區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規定標準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并限期搬遷。
九、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仍不搬遷的,區人民政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十、被征收人如對本征收決定不服的,可在征收決定公布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溫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期間征收決定不停止執行。
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
安置房和房票
安置地塊及房屋類型:產權調換房屋安排在江濱單元D-16a地塊(期房)
可安置總建筑面積的確定。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的,按其合法及可視為合法房屋(屬本方案第六部分第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除外)套內建筑面積的1.3倍確定。按以下規定結算新舊房屋差價:
房票獎勵:以貨幣補償方式量化權益金額的,購買統籌安置房按權益金額的15%獎勵;以產權調換方式量化權益金額的,購買統籌安置房按權益金額的5%獎勵。
來源:溫州鹿城發布
資料:鹿城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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