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223 證券簡稱:北京君正 公告編號:202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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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集成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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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君正集成電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君正”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
了《關于終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議案》,決定終止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勵計劃,同時廢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現將有關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概述
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
要的議案》、《關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
案》等有關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開的 2021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等有關議案。2022 年 6 月 15 日,
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確定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為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
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根據《北京君正集成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及相關會議決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向部分中層管理人員和核心業務(技
術)骨干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基準年度為 2021 年,歸屬期為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截至目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歸屬期尚未實施。
二、關于終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原因說明
根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歸屬考核年度為 2022-2024 年三個會計年度,每
個會計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如下所示:
歸屬期 業績考核目標
公司需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第一個歸屬期 以2021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22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5%;
以2021年凈利潤為基數,2022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5%。
公司需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第二個歸屬期 以2021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23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10%;
以2021年凈利潤為基數,2023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10%。
公司需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第三個歸屬期 以2021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24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15%;
以2021年凈利潤為基數,2024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15%。
先后出現需求下降的情形,集成電路產業市場環境變化較大,公司全年實現營業
收入 541,186.75 萬元,同比增長 2.61%,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中所規定的業績考核目標。
鑒于目前公司內外部環境較制訂《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時已發生
較大變化,且預計 2023 年全球經濟形勢仍存在較多不確定因素,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勵計劃》中的業績考核目標已不符合當前實際情況,若繼續推進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計難以達到預期的激勵目的和激勵效果。為保障公司的長
遠持續穩健發展,充分落實員工激勵,經審慎研究后董事會決定終止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勵計劃,同時廢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上述事項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三、后續措施
公司本次終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事項符合《公司法》、《證券
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中“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審議通
過終止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決議,或者股東大會審議未通過股權激勵計劃的,自決
議公告之日起 3 個月內,上市公司不得再次審議股權激勵計劃”的規定,公司承
諾,自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之日起 3 個月內,不再審議股權激勵計劃。
終止實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后,公司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充分考慮行業、市場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員工的激勵,包
括但不限于未來根據公司經營發展和產業形勢等綜合情況擇機推出新的激勵方
案等。公司將不斷優化薪酬體系、完善績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公司長效激勵
機制,充分調動公司各管理層和核心業務(技術)骨干的積極性,不斷加強人才
隊伍建設,增強公司凝聚力,促進公司健康長遠可持續發展。
四、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尚未實施,本次終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勵計劃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發展戰略、經營規劃、財務狀況造成影響,不會損害公
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五、審議程序及相關意見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
計劃。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開第五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
性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議案審議程序和決策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
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
情形。
經核查,公司本次終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充分考慮了目前的實際
情況和資本市場變化,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
有關規定,審議程序合法合規,不會對公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
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們一致同意終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同時廢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并將該議案提請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東大會審議。
本所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本次終止已履行現階段必要的批準程
序,不存在明顯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
理辦法》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本次終止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
審議;公司應就本次終止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六、備查文件
終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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