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982 證券簡稱:湘佳股份 公告編號:2023-032
債券代碼:127060 債券簡稱:湘佳轉債
湖南湘佳牧業股份有限公司
(相關資料圖)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湖南湘佳牧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 年年度報告》,
釋義”中有關利潤分配的表述有誤以及“第四節 公司治理”之“十、公司利潤
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情況”披露有誤,現更正如下:
公司計劃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更正后:
公司經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預案為:以 2022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實施時股權登記日當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2 元
(含稅),送紅股 0 股(含稅),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二、“第四節 公司治理”之“十、公司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情況”更正前:
十、公司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情況
報告期內利潤分配政策,特別是現金分紅政策的制定、執行或調整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內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東分配利潤為正但未提出現金紅利分配預案
□適用 ?不適用
本報告期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公司計劃年度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更正后:
十、公司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情況
報告期內利潤分配政策,特別是現金分紅政策的制定、執行或調整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嚴格按照《公司章程》中關于現金分紅政策執行。分紅標準和比例明確清晰,決策
程序完備,同時中小股東擁有充分表達意見和訴求的機會,充分保護了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公司利潤分配政策為:
(一)利潤分配原則
公司實行連續、穩定和積極的利潤分配政策,重視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見,為股
東提供合理投資回報并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二)利潤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現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許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潤,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的資金實際情況提
議公司進行中期現金分紅,具體分配方案由董事會擬定,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三)現金分紅的條件
配股利。(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事項是指: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擬對外投資、收購資產或購買設
備等(募集資金項目除外),預計支出累計達到或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 10%的投資事項。)
(四)現金分紅的比例
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業務和長期發展的前提下,公司未來三年每年現金分紅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公司當
年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的 10%。
公司發放分紅時,應當綜合考慮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區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提出差異化的現金分紅政策:
所占比例最低應達到 80%;
所占比例最低應達到 40%;
所占比例最低應達到 20%;
公司發展階段不易區分但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項規定處理。
(五)現金分紅的期間間隔
在滿足上述現金分紅條件情況下,公司將積極采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則上每年度進行一次現金分
紅,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盈利情況及資金需求狀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現金分紅。
(六)股票股利分配的條件
如果公司當年以現金股利方式分配的利潤已經超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 10%或在利潤分配方案
中擬通過現金股利方式分配的利潤超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 10%,對于超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
(七)利潤分配的決策程序和機制
見。經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后,由董事會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調整的條件及其決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獨立董事應當對此發表明確意見。
紅具體方案進行審議時,應當通過多種渠道主動與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進行溝通和交流,充分聽取中小股
東的意見和訴求,并及時答復中小股東關心的問題。
的資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獨立董事應當對此發表獨立意見。
計師事務所審計。
因以及未用于現金分紅的資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獨立董事應當對此發表獨立意見。
股份)的派發事項。
(八)利潤分配調整的決策機制和程序
的,可以調整利潤分配政策。調整后的利潤分配政策,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監事會審議通過后,由董事會提交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股東大會審議利潤分配政策變更事項時,應
提供網絡投票方式。
現金分紅政策的專項說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股東大會決議的要求: 是
分紅標準和比例是否明確和清晰: 是
相關的決策程序和機制是否完備: 是
獨立董事是否履職盡責并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東是否有充分表達意見和訴求的機會,其合法權益是否
是
得到了充分保護:
現金分紅政策進行調整或變更的,條件及程序是否合規、透明: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內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東分配利潤為正但未提出現金紅利分配預案
□適用 ?不適用
本報告期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情況
?適用 □不適用
每 10 股送紅股數(股) 0
每 10 股派息數(元)(含稅) 2
分配預案的股本基數(股) 2022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實施時股權登記日當日的總股本
現金分紅金額(元)(含稅) 20,376,223.60
以其他方式(如回購股份)現金分紅金額(元) 0.00
預計派發現金紅利 20,376,223.60 元(含稅),具體金額以
現金分紅總額(含其他方式)(元)
實際派發時為準
可分配利潤(元) 835,333,652.93
現金分紅總額(含其他方式)占利潤分配總額的比例 2.44%
本次現金分紅情況
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應達到 80%
利潤分配或資本公積金轉增預案的詳細情況說明
鑒于公司在利潤分配預案實施前可能存在因“湘佳轉債”轉股而引起的股本變動情況,故公司擬以分配比例不變的
原則,以 2022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實施時股權登記日當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2.00 元(含
稅),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紅股,不進行公積金轉增股本。
除上述更正內容外,公司《2022 年年度報告》中其他內容不變。 本次更正
后的《2022 年年度報告》詳見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將認真
吸取教訓,進一步加強定期報告的編制工作和復核工作,不斷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避免類似錯誤發生。
由此對投資者帶來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請廣大投資者諒解。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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