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274 證券簡稱:陽光電源 公告編號:2023-058
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
(相關資料圖)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
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2 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
以公司現有總股本 1,485,190,984 股剔除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已回購股份
股利 2.20 元(含稅),總計派發現金股利 325,315,305.70 元(含稅)。剩余未
分配利潤結轉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轉增股本,不送紅股。
因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已回購的股份不參與本次權益分派,本次權益分
派實施后,根據股票市值不變原則,實施權益分派前后公司總股本保持不變,現
金分紅總額分攤到每一股的比例將減小,因此,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按公司總股
本折算每股現金分紅比例及除權除息參考價如下:
按公司總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現金紅利=實際現金分紅總額/總股本×10=325,
綜上,在本次權益分派方案不變的前提下,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的除權除息
價格=股權登記日收盤價-0.219039 元/股,具體以實際結果為準。
公司 2022 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開的 2022 年年度股東
大會審議通過,現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權益分派方案的相關情況
證券賬戶中已回購股份 6,485,049 股后的股本 1,478,705,935 股為基數,向全體
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股利 2.20 元(含稅),總計派發現金股利 325,315,305.70
元(含稅)。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轉增股本,不送紅股。
若在分配預案實施前公司總股本由于可轉債轉股、股份回購、股權激勵歸屬、再
融資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發生變化的,公司將按照分配總額不變的原則對分配
比例進行調整。
案一致。
二、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剔除已回購股份
幣現金(含稅;扣稅后,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 10 股派 1.98 元;持有首發后限
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
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
【注】;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
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 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
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3 年 6 月 6 日;除權除息日為:2023 年 6
月 7 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 2023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7 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序號 股東賬號 股東名稱
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23 年 5 月 29 日至登記日:2023 年 6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擔。
六、相關參數調整
因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已回購的股份不參與本次權益分派,本次權益分
派實施后,根據股票市值不變原則,實施權益分派前后公司總股本保持不變,現
金分紅總額分攤到每一股的比例將減小,因此,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按公司總股
本折算每股現金分紅比例及除權除息參考價如下:
按公司總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現金紅利=實際現金分紅總額/總股本×10=325,
綜上,在本次權益分派方案不變的前提下,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的除權除息
價格=股權登記日收盤價-0.219039 元/股,具體以實際結果為準。
七、咨詢機構
咨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習友路 1699 號
咨詢聯系人:康茂磊
咨詢電話:0551-65325617
傳真電話:0551-65327800
八、備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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