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消費者反映稱,在多個外賣平臺購買熟食后,遭遇外賣“包裝刺客”。尤其是選擇多種類套餐后,仍然按照品種的多少來算打包費,很不合理,讓人覺得有點“坑”。然而,可以放在一起的食物,最后還是合在一起,裝在同一個包裝盒里。
6件商品打包費8元
(相關(guān)資料圖)
8月28日,記者嘗試使用某平臺訂外賣,下單購買優(yōu)惠完總價為48.51元的早餐,發(fā)現(xiàn)共6件商品的打包費,竟要8元。點餐中包含2個南瓜餅、豆?jié){、茶葉蛋、糜子炸糕,一個套餐粥加包子。每件商品后面都標注打包費,其中每件商品的打包費價格也有所不同,就連顯示為0元的醋包,都要打包費0.5元/份。
從該商家的評價中,記者看到有不少消費者留言“離譜”。一位8月25日留言的消費者稱“打包費都收了,為啥專門點了需要餐具,卻不給”。記者致電該商家,了解到,餐具就是筷子和塑料勺,是免費提供的。“如果沒有收到,可能是服務員忘記放了,也有可能是送餐的快遞員弄丟了。”該商家工作人員說。
當記者詢問,為何茶葉蛋也要收取0.5元打包費時,該工作人員表示,這個他也不知道,可能是平臺和店里領(lǐng)導溝通的結(jié)果。隨后,記者又嘗試在該平臺下單速食披薩,發(fā)現(xiàn)任意一個套餐,包含小零食、飲料、披薩的打包費就要3元起。
易拉罐飲料收打包費1元
“330毫升的易拉罐飲料,在臨街超市買也就四五元錢,但是在另外一家平臺的餐飲店內(nèi)下單,定價為15元,折后為8元。”市民王女士吐槽說,有時候她點了餐,就會順手在同一家下單一瓶易拉罐飲料。這幾天,她查看購買記錄時才發(fā)現(xiàn),隨意下單的一瓶易拉罐可樂的打包費,竟然要1元。
王女士一邊說一邊向記者展示手機的購買記錄。后來她又在這個平臺的其他店內(nèi)閑逛,發(fā)現(xiàn)同款可樂的價格也有4元就售賣的,而且沒有打包費一說。“這簡直就沒有個標準,為啥不能統(tǒng)一呢?”她說,可樂的價格不同,跟這家店的經(jīng)營檔次有關(guān),但包裝費應該統(tǒng)一下,畢竟易拉罐可樂確實不需要再包裝。
遭遇“包裝刺客”的除了王女士,還有張女士。8月26日周六,家里來了客人,張女士就在某平臺APP下單了燒烤,支付金額為219元的燒烤,僅打包費就花了19元錢。她說,送來時烤肉分別用錫紙裹著,有些烤餅、烤菜則放在錫紙盒或者透明塑料盒里,19元錢買這些包裝,價格的確虛高。
打包費是“隱藏”必選項
昨日,記者隨機選取了多家餐飲店下單發(fā)現(xiàn),幾乎各家都會收取1元到數(shù)元不等的打包費,而且打包費都是“隱藏”必選項。 有消費者表示,不能讓外賣包裝費演變?yōu)樯碳以黾永麧櫟摹翱兆印保鞔笸赓u平臺應制定詳細且統(tǒng)一的包裝收費規(guī)則,對商家行為做出規(guī)范。
“我們有時候外出也會買東西打包回家吃,但是自己去店里就可以選擇用免費的塑料袋或者收費的打包盒。為什么用APP訂餐,就必須選擇用收費的包裝?”王女士說,尤其是在一些快餐店,在APP上下單就要打包費,而在店內(nèi)要求打包帶走,則不需要收取任何費用。
多位消費者表示,要消除打包費亂象,關(guān)鍵還在于外賣平臺方面有所作為,打包費收不收,收多少,是必選,還是可選,都亮在明處,讓消費者消費得清楚明白。
對此,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打包費亂象侵權(quán)類型,基本可歸納為三種,第一種是商家把打包費設(shè)置成必選項,且還隱藏,這既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quán),又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quán);第二種是商家對于折扣訂單或有立減券訂單收取打包費,對于不打折或沒有立減券的訂單則不收,這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quán);第三種是商家把打包費作為杠桿,用打折訂單或用立減券訂單的消費者,其實相比沒打折、沒立減券的消費者,并沒享受到多少優(yōu)惠。這則涉嫌構(gòu)成虛假廣告或者欺詐。
文/圖 記者 葛蘭
關(guān)鍵詞: